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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常州化工产业调整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相关部门一律不得办理项目审批、环评审批、供地等相关手续。
  三、常州化工产业调整和发展的措施
  化工产业的调整和发展涉及面大,难度高,尤其需要企业和各级政府各司其职,突出重点,推进我市化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加快化工产业的发展
  坚持企业主体、市场调节、政府引导的原则,政府对我市化工产业的发展提出重点和方向。政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招商引资,着力引进化工大项目。二是扶持企业。在企业技术创新、装备升级、环境治理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三是创造有利于高素质化工专业人才和高水平化工项目在我市落户的软硬环境。四是加强执法监督。对违反产业政策、环保和安全法规的企业坚决查处。
  (二)加快化工产业的调整
  1.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长、各辖市(区)、市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市化工产业调整和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化工产业发展和调整的重大问题。在市发改委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并负责牵头制订实施意见和行动纲要。其中常州市中心城区化工企业搬迁工作由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扎口负责。
  2.推进化工集中区建设
  市里确定的化工集中区所在地,各辖市(区)应建立化工集中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各辖市(区)层面建设化工集中区。要做好规划,多方筹措建设资金,按化工园区的高标准要求,加快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同时根据化工企业搬迁的要求,适当预留周边空间。对已建的化工集中区,要采取措施,整合土地资源和环境资源。
  对化工集中区的土地指标,市政府予以专项安排解决。
  3.加快现有化工企业的调整
  一是各有关专业部门要加强环保和安全等执法监督,促使企业提高治理水平,达到环保标准。
  二是制订并出台鼓励企业搬迁的政策。市区化工企业搬迁按常政发〔2005〕188号文执行。各辖市(区)应参照该文件在土地收益、建筑物和设备补偿、减免建设规费、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优惠,并建立鼓励搬迁的专项奖励基金。
  三是对符合投资强度和环保要求的搬迁企业,不管是否属于本辖市区,各化工集中区应予以接纳。
  四是关、停一批企业。由市经贸委提出根据产业政策应予淘汰的化工企业名单;市环保局提出按环保要求应予关闭的化工企业名单;市安监局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化工企业名单;市技监局提出无生产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名单。上述名单经汇总后,根据企业数量和先后顺序,分批在3-5年内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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