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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民健身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五)开展全民健身科普咨询活动。积极组织专家教授深入基层,举办科学健身知识讲座,传授科学健身知识,进行健身指导咨询,引导群众自觉参加科学健身活动。
  (六)积极实施《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和《国民体质测定标准》,为群众免费进行体质测定和健身咨询活动,把科学健身知识送到广大群众身边。
  (七)结合实施“千村体育健身工程”,加快农村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建设,积极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在农村推广和普及科学健身方法。
  (八)发挥县区一级自身优势,以基层文体站为平台,组织开展有声势、有特色、有群众广泛参与的健身活动。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策划,周密组织,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在加强科普宣传上下功夫,在提高组织程度上做文章,不断提高全民健身活动水平。要本着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讲究实效、安全第一的原则,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积极组织活动开展,切实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突出主题,扩大影响。各地要突出全民健身月活动的主题,紧扣《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的宣传,重点组织第四个江苏省“全民健身日”活动,努力为广大群众体育健身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全市公共体育设施以及各种健身广场、健身中心等全民健身活动场所要向群众免费或优惠开放。
  (三)上下联动,城乡互动。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大型活动和小型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各市、区要举办一定规模的启动仪式,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就近、就地、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体育健身活动。
  (四)统筹安排,制定计划。请各市、区及早统筹安排,制定活动方案。各基层文体站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场、晨(晚)练点、小区空地组织开展分散、小型的健身表演或小型比赛,健身月活动将列入各文体站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活动期间,市体育局将对各单位组织工作跟踪考察,为评比提供依据。
  四、总结表彰工作
  (一)对在本次全民健身月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将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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