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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部署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有关工作。各辖市(区)政府根据本地区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的特点,排查质量隐患,摸清监管相对人的状况,确定整顿工作重点内容,制定和落实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市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告知所有监管相对人并向社会公布,指导、督促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整顿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监管相对人围绕本单位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查改,并按要求提交自查整改报告。各辖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监管相对人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药品市场整规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和监管相对人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各地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全面总结,并提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深化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于11月30日前报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专项行动的阶段性成果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市领导小组和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六、工作要求
  各辖市(区)、各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不折不扣地完成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实施综合治理,形成“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督查指导、企业自查整改”的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促检查,查处典型案件。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要加强对下一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重点查处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对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要统一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和信访渠道,并着力建立健全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在查办过程中发现涉嫌商业贿赂的,及时转交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机构查处。
  (三)完善应急体系,提高处置能力。各辖市(区)要根据《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牵头制定当地应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组织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公共事件监测和预警网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新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企业按章办事、诚信经营。加强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监督,普及公众合理用药知识,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披露和对查处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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