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整顿和规范药品使用秩序
  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工作的开展,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积极开展 “药品管理创优”活动。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继续大力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深化“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创建活动,保证农村和社区基本用药安全。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网,积极推行相关制度,并把它作为各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对地标升国标注射液、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疫苗等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力度,为国家适时采取警示、公告、召回、淘汰等措施提供依据。
  (五)整顿和规范化工原辅材料生产流通秩序
  加强对化工原辅料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把产品出厂关。依法严肃查处化工原辅料生产企业把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化工原辅料(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销售给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生产(配制)制剂,或更换包装以原料药、药用辅料的名义进行销售(含分装)等违法行为。禁止企业在化工原辅料的标签、说明书或各种宣传资料中擅自标称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含中国药典)或药用、药用级等字样。
  全面清理全市范围内的化工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经营范围一律不得含有生产或销售原料药、药用辅料等内容。擅自扩大生产、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原料药、药用辅料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王正平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盛建良副秘书长、常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杨乔良局长任副组长,宣传、经贸、公安、卫生、物价、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市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项行动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协调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市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开展工作。各辖市(区)政府按照市里的部署,统一领导、指挥本地区专项行动的开展。
  五、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06年6月开始,年内基本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