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治理超限超载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1.拦车引导小组
  (1)按规定着装、夜间拦车引导时必须要穿反光背心、戴头盔等检查必备的设备。
  (2)一般情况下,交巡警2人负责指挥车辆接受检查,交通执法人员负责把车辆引导至停车场地进行检测。
  (3)当交巡警人员示意超限超载车辆靠边停车后,交通执法人员应主动上前引导,在引导过程中,要先敬礼,后亮证,以理服人。
  (4)在对超限超载引导时,每辆车必须由2名执法人员负责,引导前,必须记录超限超载车辆的车牌号。同时必须保持用对讲机跟现场拦车处和停车场地的联系。
  (5)对引导途中不予配合的车辆,应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不得刁难、打骂驾乘人员,不得以权谋私、以权压人。对个别无理取闹的驾乘人员,应及时报现场交巡警人员,由交巡警人员负责处理。
  2.场地监管小组
  (1)对引导到停车场地的车辆,无论是否超限超载一律由专人登记原始台帐,场地过磅检测由交通执法人员具体负责。
  (2)经检测不属于超限超载的车辆,应负责做好解释工作,并指挥该车驶离停车场。对超限不足一吨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不罚款、不卸驳载,给予口头警告并登记后放行。
  (3)经检测属于超限超载的车辆,应配合停车场的工作人员,指挥车辆停放指定地点。
  (4)在对超限超载的车辆进行第一次过磅检测时,若属于超限超载车辆,必须对其进行第一次拍照,过磅检测时,车速应保持在5公里/小时以下,尽量不进行重复过磅。
  (5)对运输鲜活农产品、冷冻食品、应急物资、不可解体的大件设备、精密仪器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特殊物品的车辆,国际集装箱车辆,以及汽油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可以不予卸驳载,但应实行告诫、登记,并将违章情况通报车辆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
  (6)根据检测结果,开具卸货通知单,按卸货通知单上的要求监管卸货工作,并进行第二次拍照,卸货完毕后进行第二次检测,并出具检测单,供处理组进行处理。
  (7)加强对经营性停车场的监督管理,交通部门应会同交巡警部门共同与其签订协议,落实违约保证金制度,承诺服从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管理。同时指导停车场按省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货物装卸费、堆存保管费和运输费,并对停车场的卸货、驳载进行监管,发现有违规行为应予立即纠正。
  3.处理小组
  (1)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登记、放行记录,严禁弄虚作假。
  (2)对属于超限超载的车辆,应及时对驾驶员发放《告知书》,并做好登记、签字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