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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盟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盟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阿署办发〔2008〕7号)


各旗人民政府,盟直各有关部门,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各大企业:
  根据自治区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要求,经盟安委会研究,现将2008年全盟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及目标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55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19人(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10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33人;火灾事故(不含森林、草原火灾)死亡人数2人;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1人。
  全盟一次死亡3至9人较大事故起数4起;全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起数0起。
  二、设定原则及依据
  (一)根据自治区下达的控制指标,结合各旗、各有关部门、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企业近几年实际控制指标情况,分解下达指标。
  (二)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4项相对指标待相关统计数据公布以后另行下达。
  三、实施要求
  各旗、各有关部门、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各大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层层分解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确保逐项分解落实到部门、企业、班组和个人。考核指标要做到及时准确,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把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落实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干部政绩、业绩的考核依据。要按照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2008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全面落实“隐患排查年”各项工作和控制考核指标,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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