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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南宁市200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南宁市200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桂政发〔2006〕9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南府发〔2006〕13号,以下简称《纲要五年规划》)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07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以下统称“被考核单位”)。

  二、考核的组织机构

  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由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效能办和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组成检查小组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

  (三)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承担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

  (七)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

  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按《2007年度南宁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评表》、《2007年度南宁市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评表》执行。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考核工作以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为基础,采取社会评议、现场检查、座谈会、执法案卷抽查等方式进行。

  (二)被考核单位要对照《2007年度南宁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评表》、《2007年度南宁市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评表》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作好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并提供本单位依法行政的工作档案文件材料。

  (三)被考核单位于2008年3月20日前将考核的自查自评材料及相应文件一式十份(含电子文档)报送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

  (四)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情况和实际需要,安排检查考核,评定最终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与南宁市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考核挂钩。

  (五)评议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考核满分为90分,占评议考核总分90%;评议满分为10分,占评议考核总分的10%。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合格(70-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等次。考核结果由市人民政府公布。

  (六)对考核为优秀的单位,市政府按从优原则评选出10-15个单位作为 “南宁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写出书面整改意见。

  (七)具体评选工作由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核的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的领导,把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评议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南宁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评议考核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议考核标准和要求进行,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联 系 人:侯康顺

  联系电话:5530468

  附件1:
  2007年度南宁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评表

  被考核单位:

┌──┬─┬───────────┬─┬──────────────┬─────┬─┬─┐
│考评│序│    考评内容    │分│     考评标准     │ 考评方法 │自│考│
│项目│号│           │值│              │     │评│评│
│  │ │           │ │              │     │分│分│
├──┼─┼───────────┼─┼──────────────┼─────┼─┼─┤
│(一│1 │调整和充实依法行政领导│2 │及时调整和充实依法行政工作领│查看政府文│ │ │
│)依│ │机构和工作机构,有依法│ │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得1分,明 │件    │ │ │
│法行│ │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  │ │确第一责任人并有专人负责的得│     │ │ │
│政组│ │           │ │1分(有文件)        │     │ │ │
│织领├─┼───────────┼─┼──────────────┼─────┼─┼─┤
│导和│2 │制定实施依法行政工作年│3 │召开依法行政领导机构会议进行│查看政府文│ │ │
│保障│ │度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 │研究部署的得1分(有文件、会 │件、会议记│ │ │
│措施│ │           │ │议记录);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录、检查记│ │ │
│(30│ │           │ │本级政府年初工作目标的,有计│录等   │ │ │
│分)│ │           │ │划方案、有检查落实,每项得1 │     │ │ │
│  │ │           │ │分(有相应文件)      │     │ │ │
│  ├─┼───────────┼─┼──────────────┼─────┼─┼─┤
│  │3 │开展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4 │组织开展对下级政府和所属部门│查看考核文│ │ │
│  │ │核评议        │ │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得4分  │件及记录 │ │ │
│  ├─┼───────────┼─┼──────────────┼─────┼─┼─┤
│  │4 │按规定定期报告依法行政│4 │年终有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得1 │查看政府的│ │ │
│  │ │工作情况       │ │分(以政府正式文件为准);向│备案记录及│ │ │
│  │ │           │ │市政府提交报告的得1分;所属 │报告文本 │ │ │
│  │ │           │ │部门向本级政府提交的,每个部│     │ │ │
│  │ │           │ │门得0.1分,最高2分     │     │ │ │
│  ├─┼───────────┼─┼──────────────┼─────┼─┼─┤
│  │5 │重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职│8 │按规定配置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及│查看相关资│ │ │
│  │ │能作用,按规定配备政府│ │人员编制的得2分(以正式印发 │料和文件 │ │ │
│  │ │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法│ │文件为准);配备全职法制工作│     │ │ │
│  │ │制工作人员到位    │ │人员每1人得1分(该项分值不封│     │ │ │
│  │ │           │ │顶);配备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得│     │ │ │
│  │ │           │ │0.5分;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工 │     │ │ │
│  │ │           │ │作人员达到50%以上的得2分  │     │ │ │
└──┴─┴───────────┴─┴──────────────┴─────┴─┴─┘
┌──┬─┬───────────┬─┬──────────────┬─────┬─┬─┐
│考评│序│    考评内容    │分│     考评标准     │ 考评方法 │自│考│
│项目│号│           │值│              │     │评│评│
│  │ │           │ │              │     │分│分│
├──┼─┼───────────┼─┼──────────────┼─────┼─┼─┤
│(一│6 │落实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3 │有落实依法行政专项经费、行政│查看财政年│ │ │
│)依│ │           │ │复议专项经费、国家赔偿专项经│度预算安排│ │ │
│法行│ │           │ │费保障的,每项得1分     │     │ │ │
│政组├─┼───────────┼─┼──────────────┼─────┼─┼─┤
│织领│7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 │有依法行政学习制度、计划的得│查看学习制│ │ │
│导和│ │将依法行政知识列入中心│ │1分;学习两次以上得1分   │度、计划和│ │ │
│保障│ │组年度学习计划,定期或│ │              │学习记录 │ │ │
│措施│ │者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 │              │     │ │ │
│(30│ │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 │              │     │ │ │
│分)├─┼───────────┼─┼──────────────┼─────┼─┼─┤
│  │8 │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报道工│4 │利用媒体、网站、板报宣传报道│查看宣传报│ │ │
│  │ │作          │ │依法行政工作的得2分;报送政 │道材料、政│ │ │
│  │ │           │ │府法制信息,采用的每条得0.2 │府法制信息│ │ │
│  │ │           │ │分,未采用的每条得0.1分   │记录   │ │ │
├──┼─┼───────────┼─┼──────────────┼─────┼─┼─┤
│(二│1 │转变政府职能,将部门承 │2 │完成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清│查看清理结│ │ │
│)加│ │担的资质认定、资格审查│ │理工作得1分;完成清理行业检 │果    │ │ │
│快政│ │、行业信息披露等职能移│ │查评比活动得1分       │     │ │ │
│府职│ │交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 │              │     │ │ │
│能转│ │开展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 │              │     │ │ │
│变和│ │脱钩清理工作;开展清理│ │              │     │ │ │
│管理│ │行业检查评比活动   │ │              │     │ │ │
│方式├─┼───────────┼─┼──────────────┼─────┼─┼─┤
│创新│2 │科学划分和依法规范部门│2 │完成县(区)部门、乡镇职能权│查看清理职│ │ │
│(15│ │职能和权限,合理划分市│ │限调整的得1分;积极配合市编 │能调整的记│ │ │
│分)│ │、县(区)、乡镇的职能│ │办完成市与县区职责调整工作的│录,并征求│ │ │
│  │ │分工,配合完成相关职能│ │得1分            │市编办的意│ │ │
│  │ │调整工作       │ │              │见    │ │ │
│  ├─┼───────────┼─┼──────────────┼─────┼─┼─┤
│  │3 │健全行政应急管理机制,│1 │健全相关应急工作方案的得1分 │查看应急工│ │ │
│  │ │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 │              │作方案  │ │ │
│  │ │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 │              │     │ │ │
└──┴─┴───────────┴─┴──────────────┴─────┴─┴─┘
┌──┬─┬───────────┬─┬──────────────┬─────┬─┬─┐
│考评│序│    考评内容    │分│     考评标准     │ 考评方法 │自│考│
│项目│号│           │值│              │     │评│评│
│  │ │           │ │              │     │分│分│
├──┼─┼───────────┼─┼──────────────┼─────┼─┼─┤
│(二│4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推进│4 │行政审批项目调整、清理后审批│查看公布的│ │ │
│)加│ │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行│ │项目流程等及时调整公布得1分 │流程材料、│ │ │
│快政│ │政审批符合行政许可法的│ │;开展许可后监督检查和评估的│检查记录并│ │ │
│府职│ │规定和审批制度改革的要│ │,得1分;行政许可、非许可审 │实地查看;│ │ │
│能转│ │求          │ │批服务项目集中办理、限时办结│征求市监察│ │ │
│变和│ │           │ │率达到规定要求的,得1分;重 │局、市审批│ │ │
│管理│ │           │ │点岗位审批时限未出现超时现象│办的意见 │ │ │
│方式│ │           │ │得1分            │     │ │ │
│创新├─┼───────────┼─┼──────────────┼─────┼─┼─┤
│(15│5 │建立并落实首问负责制、│3 │建立并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查看三项制│ │ │
│分)│ │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 │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每项得1 │度及落实材│ │ │
│  │ │           │ │分             │料    │ │ │
│  ├─┼───────────┼─┼──────────────┼─────┼─┼─┤
│  │6 │推行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3 │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得1分;推 │查看政务服│ │ │
│  │ │           │ │行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的,得1 │务中心建设│ │ │
│  │ │           │ │分;政务信息网站信息及时更新│、运行情况│ │ │
│  │ │           │ │的,得1分          │及网站等信│ │ │
│  │ │           │ │              │息    │ │ │
├──┼─┼───────────┼─┼──────────────┼─────┼─┼─┤
│(三│1 │制定完善政府重大行政决│1 │有决策的科学程序、制度的得1 │查看政府决│ │ │
│)建│ │策程序规则      │ │分             │策制度  │ │ │
│立健├─┼───────────┼─┼──────────────┼─────┼─┼─┤
│全依│2 │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2 │作出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得│提供年度行│ │ │
│法、│ │公开制度       │ │1分;将决策的事项、依据、结 │政决策事项│ │ │
│科学│ │           │ │果在报刊、网站上公开的得1分 │的档案材料│ │ │
│、民├─┼───────────┼─┼──────────────┼─────┼─┼─┤
│主决│3 │实行政府决策前调研论证│2 │作出重大决策前经过调研论证得│查看会议记│ │ │
│策机│ │和由政府法制部门或专家│ │1分;经法制机构或专家审核的 │录、征求意│ │ │
│制 │ │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度  │ │得1分            │见记录、审│ │ │
│(5 │ │           │ │              │查意见  │ │ │
│分 │ │           │ │              │     │ │ │
└──┴─┴───────────┴─┴──────────────┴─────┴─┴─┘
┌──┬─┬───────────┬─┬──────────────┬─────┬─┬─┐
│考评│序│    考评内容    │分│     考评标准     │ 考评方法 │自│考│
│项目│号│           │值│              │     │评│评│
│  │ │           │ │              │     │分│分│
├──┼─┼───────────┼─┼──────────────┼─────┼─┼─┤
│(四│1 │严格执行政府规范性文件│2 │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经征求意见│查看有关文│ │ │
│)做│ │制定程序规定     │ │的得0.5分;经法制机构审核的 │件及资料 │ │ │
│好规│ │           │ │得1分;在政府网站上或政府公 │     │ │ │
│范性│ │           │ │报上公布的得0.5分      │     │ │ │
│文件├─┼───────────┼─┼──────────────┼─────┼─┼─┤
│制定│2 │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3 │开展对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查看政府规│ │ │
│、备│ │制度,做到规范性文件有│ │的得2分;及时上报市政府备案 │范性文件备│ │ │
│案工│ │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 │得1分            │案登记本、│ │ │
│作,│ │必纠         │ │              │备案审查资│ │ │
│提高│ │           │ │              │料    │ │ │
│制度├─┼───────────┼─┼──────────────┼─────┼─┼─┤
│建设│3 │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形│3 │内容不合法,每件扣1分;产生 │查看备案资│ │ │
│质量│ │式规范        │ │负面影响的每件扣3分     │料    │ │ │
│(10├─┼───────────┼─┼──────────────┼─────┼─┼─┤
│分)│4 │及时完成立法征求意见工│2 │按要求认真完成法规、规章和市│查看反馈意│ │ │
│  │ │作          │ │政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的│见资料  │ │ │
│  │ │           │ │,每件0.2分         │     │ │ │
├──┼─┼───────────┼─┼──────────────┼─────┼─┼─┤
│(五│1 │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评议│2 │有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的得1 │查看执法评│ │ │
│)进│ │考核制度       │ │分;开展评议考核的得1分;  │议材料  │ │ │
│一步├─┼───────────┼─┼──────────────┼─────┼─┼─┤
│规范│2 │组织所属部门梳理行政执│2 │组织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行政│查看报备的│ │ │
│行政│ │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责、│ │执法职责、权限及法律依据梳理│梳理结果 │ │ │
│执法│ │权限,并按规定向社会公│ │并公布的得2分        │     │ │ │
│行为│ │布          │ │              │     │ │ │
│(10├─┼───────────┼─┼──────────────┼─────┼─┼─┤
│分)│3 │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1 │执法主体具有法律依据、执法人│查阅证件管│ │ │
│  │ │人员资格合法     │ │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得1分 │理档案和执│ │ │
│  │ │           │ │              │法人员名册│ │ │
│  ├─┼───────────┼─┼──────────────┼─────┼─┼─┤
│  │4 │行政执法程序规范   │5 │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抽查所属部│ │ │
│  │ │           │ │检查、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门办理行政│ │ │
│  │ │           │ │政行为的程序性制度,案件的受│处罚、行政│ │ │
│  │ │           │ │理、调查、告知、申辩、听证、│许可案件连│ │ │
│  │ │           │ │决定等环节合法。不符合规定要│续号15件 │ │ │
│  │ │           │ │求的,扣5分         │     │ │ │
└──┴─┴───────────┴─┴──────────────┴─────┴─┴─┘
┌──┬─┬───────────┬─┬──────────────┬─────┬─┬─┐
│考评│序│    考评内容    │分│     考评标准     │ 考评方法 │自│考│
│项目│号│           │值│              │     │评│评│
│  │ │           │ │              │     │分│分│
├──┼─┼───────────┼─┼──────────────┼─────┼─┼─┤
│(六│1 │完善行政裁决、行政调解│3 │健全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人民│查看相关文│ │ │
│)承│ │、人民调解、信访等工作│ │调解、信访等工作制度的得3分 │件资料  │ │ │
│担防│ │制度         │ │              │     │ │ │
│范、├─┼───────────┼─┼──────────────┼─────┼─┼─┤
│化解│2 │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2 │认真开展信访接待,依法办理信│查看纠纷排│ │ │
│社会│ │调处工作,实行工作责任│ │访案件,无社会矛盾排查或调处│查方案、记│ │ │
│矛盾│ │制度         │ │不力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得2分 │录、信访案│ │ │
│工作│ │           │ │              │件    │ │ │
│(5 │ │           │ │              │     │ │ │
│分)│ │           │ │              │     │ │ │
├──┼─┼───────────┼─┼──────────────┼─────┼─┼─┤
│(七│1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2 │办理议案、建议、提案、督办案│查看人大代│ │ │
│)完│ │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依│ │件满意的得2分        │表、政协委│ │ │
│善行│ │法办理督办案件    │ │              │员的评价结│ │ │
│政监│ │           │ │              │果    │ │ │
│督制├─┼───────────┼─┼──────────────┼─────┼─┼─┤
│度和│2 │依法参与行政应诉活动,│3 │按期答辩、提交证据材料的得0.│查看法院相│ │ │
│机制│ │建立并推行行政机关主要│ │5分;无行政诉讼案件被终审判 │关判决书、│ │ │
│(15│ │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 │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责令│裁定书  │ │ │
│分)│ │           │ │履行的,得2分;主要负责人出 │     │ │ │
│  │ │           │ │庭应诉的得0.5分       │     │ │ │
│  ├─┼───────────┼─┼──────────────┼─────┼─┼─┤
│  │3 │完善层级监督检查   │2 │有监督检查计划方案的得1分; │查查看执法│ │ │
│  │ │           │ │组织开展对县(区)部门、乡镇│检查方案和│ │ │
│  │ │           │ │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的,│执法检查记│ │ │
│  │ │           │ │每组织一次得0.5分。     │录    │ │ │
│  ├─┼───────────┼─┼──────────────┼─────┼─┼─┤
│  │4 │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投诉│1 │设立投诉受理机构、投诉电话并│查查看投诉│ │ │
│  │ │及处理机制      │ │反馈处理意见的得1分     │电话记录及│ │ │
│  │ │           │ │              │反馈情况 │ │ │
└──┴─┴───────────┴─┴──────────────┴─────┴─┴─┘
┌──┬─┬───────────┬─┬──────────────┬─────┬─┬─┐
│考评│序│    考评内容    │分│     考评标准     │ 考评方法 │自│考│
│项目│号│           │值│              │     │评│评│
│  │ │           │ │              │     │分│分│
├──┼─┼───────────┼─┼──────────────┼─────┼─┼─┤
│(七│5 │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4 │县县(区)政府依法及时受理行│查查看行政│ │ │
│)完│ │案件         │ │政复议案件的得1分;作出的复 │复议案卷 │ │ │
│善行│ │           │ │议决定或维持的具体行政行为无│     │ │ │
│政监│ │           │ │被法院终审判决撤销的,得3分 │     │ │ │
│督制│ │           │ │;             │     │ │ │
│度和├─┼───────────┼─┼──────────────┼─────┼─┼─┤
│机制│6 │履行行政复议中的工作职│3 │及时履行上级复议机关生效的复│查查看市政│ │ │
│(15│ │责          │ │议决定的,得1分;落实行政复 │府法制机构│ │ │
│分)│ │           │ │议意见书及建议书的得1分;按 │记录   │ │ │
│  │ │           │ │规定向上级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答│     │ │ │
│  │ │           │ │复或证据材料的,得1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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