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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县区工业产业定位的意见


  (三)县区工业区基础设施薄弱

  多数县区处于“吃饭财政”状态,而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又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这方面的矛盾相当突出,导致县区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吸引外来工业投资的基础条件不够好,严重影响工业项目的落地。

  (四)县区工业用地储备少

  由于资金有限,县区工业用地储备少甚至没有储备,严重影响招商引资的实际成效。往往项目洽谈的多,但能够立即拿土地出来给投资商的少,签约数量多但实际形成投资少。

  (五)县区工业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的矛盾突出

  县区工业普遍存在规模小而且分散的问题;部分造纸、淀粉企业不符合环保要求,企业环保投入不足;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依然严重影响节能减排工作,不少本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没有退出市场。

  三、县区工业产业定位意见

  (一)县区工业产业定位基本原则

  第一,产业定位体现和符合全市产业布局原则。县区产业定位必须体现全市“十一五”期间及未来重点发展铝加工、化工与精细化工、食品、机械、林浆纸、建材、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与制药的产业定位要求。同时,要正确处理好市与县区产业定位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关系。

  第二,与产业基础相结合原则。从目前各县区产业发展现状出发,在各县区现有产业基础上进行调整和定位。

  第三,确保主导产业突出原则。突出特色优势产业,每个县区主导产业应不超过3个。

  第四,发挥优势、错位发展原则。对各县区的产业定位尽量少交叉、少重叠,如有一级科目上的重叠,则在二级科目即重点发展的产品上进行细分,以协调今后错位发展。

  第五,有利于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原则。重点考虑积极承接东部的铝加工、电子信息、机械设备、消费品工业、农产品加工、服装、家具等产业转移到我市。

  第六,与多区域合作机遇相结合原则。尤其是注重主动参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积极衔接和融入与沿海城市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产业体系。

  第七,与环境保护要求相结合原则。按照全市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根据各县区的环境容量和条件进行产业定位调整。

  第八,统筹兼顾发展原则。在积极促进主导产业发展的同时,兼顾其他非主导产业发展。

  第九,市场选择与政府主导相结合原则。既要尊重市场的选择,也要有全局观,把遵循市场经济客观规律与政府积极有效引导很好地结合起来。

  第十,加快提高县区工业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工业产业升级原则。通过新的产业发展定位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工作,促进我市各县区工业产业发展提高到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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