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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加钱学明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加钱学明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研究决定,增加钱学明副市长的工作分工,具体如下:
分管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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