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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是证券业。2008年力争实现上市融资零的突破。到2012年,上市公司争取达到3-4家,筹集资金8亿元以上。引进实力强、成功率高的证券公司、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为我市企业提供上市服务。全市上市后备企业动态保持30家,其中与中介机构签订上市工作协议的拟上市企业达到10家。争取增设证券营业所1至2个,股民开户达到4万户,年交易额300亿元,年缴纳税金0.2亿元。
  3.责任部门
  此项工作由市金融办负责,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阜新银监分局、保咨会、保险协会及驻阜各家银行、各家保险公司配合。
  (六)交通运输产业
  1.未来五年阶段性目标
  通过巴新铁路、盘奈高速公路和北新路、海新路等路网建设,极大提高运输能力,使阜新成为东北乃至亚欧新通道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
  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到2012年拉动服务业增长3-5个百分点。
  2.工作重点
  一是加快巴新铁路建设。巴新铁路一期工程力争2010年竣工,二期及复线工程争取2012年开工建设。
  二是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加大盘奈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力度,借省全力支持阜新发展的契机,争取在2012年前开工建设。
  三是推进城乡基础公路建设。按照阜新城市“三位一体”发展规划,加快北新路、海新路东段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12年前全部竣工。
  四是大力提升运输供给能力。大力发展城市间直达班车客运;完善农村客运运输体系,扶持农村客运发展,鼓励开展农副产品物流加工、物流配送等业务;建成城西交通物流园区。
  3.责任部门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及有关县区配合。
  (七)积极推进房地产业
  1.未来五年阶段性目标
  建立健全房地产产业体系、市场体系和政府调控体系,实现全市物业管理市场化、所有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达标化,促进房地产业与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到2012年末,累计开发800万平方米,竣工480万平方米。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20平方米;到2012年房地产业增加值实现10亿元,年均递增20%以上。物业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4000人,拥有规范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达到30%以上。
  2.工作重点
  一是紧紧抓住沉陷区治理、棚户区改造、细河南岸建设等房地产业发展的大好机遇,加大各个片区的开发力度,推进房地产增量的新突破。
  二是积极开发经济适用住房及为解决下岗职工和低收入群体的低房租住房和廉租房小区。
  三是进一步增强房地产项目建设的精品意识,适当开发高档商品房,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多层次住宅供应体系,依靠精品树立开放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品牌和特色。
  四是全面开放和完善房地产二、三级市场,培育住房交易市场、拍卖市场、租赁市场,通过加快存量交易,带动增量市场发展,为城市的扩大提供足够的容量。
  五是进一步理顺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价格体系,完善市场规则,发展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的房地产咨询、估价、代理和中介服务等经济组织。
  六是积极推进房地产开发、销售与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招投标制度,促进传统的住宅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转变。
  3.责任部门
  此项工作由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市建委负责,市国土资源局、有关县区配合。
  (八)完善社会服务业
  1.未来五年阶段性目标
  中介机构的整体竞争力大大增强,出现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品牌的事务所或中介法人机构;社区“一站四室”(服务站、办公室、警务室、医疗卫生室、活动室)和配套的服务设施完备。到2012年末,全市所有小区社区“一站四室”面积全部达到400平方米以上,所有社区形成“10分钟服务圈”。
  2.工作重点
  一是大力发展中介服务业。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原则,积极推动和规范为生产生活服务的各类中介服务业的发展。拓展和规范律师事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公证等法律业务。发展项目策划、财务顾问、并购重组、上市推荐等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代理、资产评估、产权交易、拍卖、房屋经济等经济鉴证服务。支持发展市场调查、资信认证检测等咨询服务。加强广告业诚信建设,严厉打击虚假广告。深入推进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的脱钩改制,全面确立中介服务机构的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基本形成种类齐全、分布合理、运作规范、接轨国际的现代中介服务体系。
  二是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要建设好县区级社区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要建设好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县区级社区服务中心办公用房面积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不得少于400平方米。新开工建设的楼房小区和平房改造小区都要按规定提供4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一站四室”和配套的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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