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现将《阜新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阜新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的精神和《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文件精神及陈政高省长来阜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服务业快速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实现阜新经济转型新突破的要求,根据《阜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阜新市服务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政策推动作用,在编制规划、制定政策上把服务业放在重要位置,确定重点扶持产业和项目,培育壮大一批特色服务业、先导服务业、优势服务业。坚持市场经济规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竞争促发展,不断推进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的改革,加快实现服务业由福利型、公益型和事业型向经营型转变,促进服务业由部门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实行行业自律。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规划引导,科学制定符合我市发展实际的服务业发展规划,发挥规划的布局导向作用和法律效应。突出民族特色、地方特色、产业特色,有重点、分层次推进优势产业、重点产业的发展。
(三)科技支撑、外向牵动的原则。坚持科技先行,提高服务业的科技含量,提升服务业的档次和水平,增强发展后劲,加快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将科技转化为生产力。在服务业的发展定位上既要立足我市,更要眼光向外,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扩大开放,积极开拓域外市场,充分把握实施我市“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辽宁中部城市群建设和蒙东地区开发等“融入”战略机遇,扩大我市服务业在域外的影响力和占有率。
(四)政策支持、择优扶强的原则。研究把握国家和省对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制定适合我市市情的具体政策措施,扶持和鼓励重点服务业产业发展,为全面促进服务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持。优先支持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通过典型引路,抓大放小,择优扶强,加快服务业发展。
二、未来五年预期目标
到2012年,服务业增加值力争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 28%;服务业占全市GDP的比重为35%;积极吸纳社会就业人员,增加服务业从业人员总量,力争全市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60%(比2005年提高10个百分点);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升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力争达到45%以上(比2005年提高10个百分点);强化税收手段,增加财税来源,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地税收入占全市地税收入的比例,力争达到60%以上(比2005年提高10个百分点);服务业运行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力争在五年时间内,形成一到两个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产业。
三、各服务行业发展重点
正确把握国家政策机遇和宏观调控机遇,抓住国际资本和国际贸易、技术向我国转移的契机,对产业发展进行全球化的思维、战略性的思考,采取本土化的行动。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立足于现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培育和发展特色服务产业、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产业,着重推进服务业产业园区建设。上下联动,携手并进,打造阜新未来发展第三产业新格局。选择市场需求旺、基础条件好、增长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领域,大上项目,上大项目,实施重点突破。
(一)培育发展现代物流业
1.未来五年阶段性目标
完成“两带一园二区五中心”的物流空间结构布局,形成以我市为中心的辽西蒙东物流一体化格局,建成快捷、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把物流业打造成为阜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使我市成为连接辽西沿海经济区及蒙东地区重要的物流枢纽城市,成为中蒙俄国际物流通道上重要的物流节点城市。
到2012年,货运总量从2006年的2439.5万吨增加到6000万吨;物流业增加值占我市第三产业比重达30%左右,物流业增加值占我市GDP的比重达15%左右;社会物流总成本与GDP的比值降低3%左右,安置就业2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