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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摩托车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李 源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    喻小明 市交通局副局长
      袁国祥 九江交通稽征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在市交通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摩托车养路费征收管理组织领导实施、宣传动员、稽查管理、协调服务等项工作。郑羡银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喻小明、李源、袁国祥同志为成员。各地也应成立分管领导负责的摩托车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征管办法
  (一)省交通稽查征费局委托各设区、市交通局负责摩托车养路费的征收工作,具体由各交通稽征所与当地县(市、区)交通局签订委托征收协议书。各县(市、区)交通局应按照《江西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江西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摩托车委托征收协议书》等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摩托车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
 (二)坚持属地征收原则,严格执行征收标准和征收办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降低征收标准。对违规征收单位,一律没收违规所得,并处违规金额3倍的罚款。
 (三)加强摩托车养路费的票据使用管理,加强票据管理审查和路面稽查,对违规使用票据的单位,一律没收违规所得,并处违规金额3倍的罚款。
 (四)建立配套完善的征收协作机制,九江市摩托车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摩托车养路费征收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摩托车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当地摩托车养路费征收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
  1、各地要将摩托车养路费征收工作纳入乡(镇)考核内容。
 2、各县(市、区)交通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当地摩托车养路费征收稽查工作;各稽征部门要加强对摩托车委托征收工作的督查、指导、服务工作;当地公安机关要积极参与处理摩托车养路费稽查征收工作中的各种纠纷调解和打击恶意阻扰、妨碍稽查征收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与当地交通稽查征收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上路稽查,严肃查处拖欠、逃缴公路养路费等违规违法行为,要把好新车入户和车辆年审年检关,防止公路规费的流失;
  3、各级政府法制办、纠风办要积极处理车主来信来访,化解征缴矛盾;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宣传交通规费征收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增强广大车主的自觉缴费意识,改善征收环境。
  (五)强化征收资金管理。摩托车养路费属于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其征收计划由市交通局下达,查处违规的罚没收据在各地财政部门统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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