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健全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加强技术标准信息的收集,重点收集国际标准和美、日、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涉及WTO/TBT、市场准入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及相关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案,使我市技术标准数据库能覆盖国际标准以及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主要产品标准,全面提高技术标准的信息量和服务能力。积极引进国内外技术标准研究力量,加强与我市企业和科研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整合资源,壮大队伍,提升标准研制水平。建立电子化标准信息公共平台,逐步将传统的标准文本服务升级为电子文本服务,并由面对面服务改进为远程服务。
(八)完善技术贸易壁垒预警系统。
建立企业信息分类系统、预警信息收集系统、预警信息分析系统、预警信息通报系统等四大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完善WTO/TBT信息通报、预警和咨询机制,建立技术性贸易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在我市重点行业和主要出口产品地区建立技术贸易壁垒预警工作专家系统、调查系统、信息系统和部门协调系统,对我市重点产品出口影响较大的技术壁垒问题进行前瞻性对策研究,帮助企业应对贸易技术壁垒,引导企业规避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配套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常州市推进技术标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质监、科技(知识产权)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辖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和宣传、发改、经贸、科技(知识产权)、财政、农林、外经贸、环保、旅游、质监、国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具体负责技术标准工作的组织协调。各辖市、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推动本地技术标准工作的实施。
(二)严格目标管理
建立健全推进技术标准工作的工作责任制,强化工作推进力度,严格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每年初提出技术标准创建年度目标,并分解到各辖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动态推进落实,定期对照督查,年终由市推进技术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奖励。
(三)加大奖励力度
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增加科技投入,保证标准研制工作的经费需要。同时,根据常发〔2006〕19号文件精神,由市财政安排资金,重点对技术标准研制、标准化技术组织设立、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升级及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的构建等给予扶持。其中:
--完成国际标准研制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一个项目一次性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