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污泥处置:改造常州市热电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到2008年达到500吨/日的焚烧能力,到2010年达到700吨/日焚烧能力;2008年前,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完成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
4.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按照就近处置的原则,采用污泥干化造粒制砖或焚烧,处理天宁东南、龙澄、武进城东、新北西源等印染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能力为400吨/日;在江边化工区建设专业焚烧厂,处置化工园区产生的污泥,能力为300吨/日。
(六)宁静工程
到2010年,市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继续保持100%。
1.区域噪声控制:逐步在城市市区主要交通要道、商业区和人口集中区域合理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对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噪声排放超标的公共服务设施、经营场所责令限期治理;严格控制工业噪声,推广使用低噪声设备,优先解决现有工业与居民混杂造成的噪声扰民问题;继续实施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建筑施工机械自身的技术改造、施工作业方式改进,减轻建筑施工噪声影响;加大对居民家庭装修装潢噪声污染的控制力度。
2.交通噪声控制:实施交通优化工程,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对城市高架桥设置隔声屏;加强交通管理和加大道路、公交建设力度,扩大城市机动车禁区和禁鸣范围;加强铁路噪声污染防治,保证铁路两侧噪声符合《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加大航道的噪声管理,新运河开通后控制运输船舶进入老运河部分区域。
(七)生态修复工程
1.水土治理:实施矿山废弃地综合整治及丘陵山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包括小黄山等的宕口整治、植被恢复,每年治理面积15平方公里,全市丘陵山区水土流失治理率达80%以上。
2.湿地建设:完成竺山湖湾生态湿地建设示范工程。
3.污染土壤修复:市区污染型企业搬迁后的土地整理、土壤质量及地下水质监测与评估、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生态修复;对全市范围内土壤环境污染进行调查,按污染土壤性质选择50亩进行生态修复示范。到2010年,力争全市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达90%以上。
4.自然保护区建设:建设溧阳上黄水母山中华曙猿自然保护区,包括周边矿山修复、生态防护林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到2010年,全市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达到17%以上。
(八)生态产业工程
1.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实施,限期淘汰落后生产力,在全市钢铁、化工、建材等10个行业中,分期淘汰178项制造业落后设备、落后工艺、落后产品的应用和生产;优化投资方向,引导和鼓励企业把产业升级作为投资的重点;严格新企业准入制度,同时加强静脉产业的发展;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从2007年起沿江地区水污染物排放全面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或重点行业地方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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