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整合重点矿种
  重点整合年开采量在10万吨以下的经营性普通建筑石料和石灰岩矿种,具体为:兰溪市重点整合石灰岩矿,其它县 (市、区)重点整合经营性普通建筑石料矿。
  (二)整合重点矿区
  重点整合兰溪市灵洞乡白坑-鸟巢岩石灰岩矿区、婺城区罗店镇玲珑岩石灰岩矿区。
  (三)关闭重点矿山
  对开采方法和技术设备落后,资源利用率和管理水平低,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差且无法整合的矿山,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实行关闭。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07年7月20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现状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本地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范围和重点。
  (二)方案制定阶段(2007年7月21日-8月)。各县(市、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在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矿区,由县(市、区)政府组织编制整合实施方案。整合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9月-2008年9月)
  1.2007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对年开采量在10万吨以下的露采经营性建筑石料矿和石灰石矿进行整合,达不到标准的矿山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实施关停。
  2.2007年底前,兰溪市政府完成省国土资源厅确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方案试点矿区(兰溪市灵洞乡石灰岩集中开采区)的整合工作;2007年9月-2008年9月,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批准的矿区整合实施方案,依法确定整合后的采矿权人,明确拟设置采矿权的矿区范围,编制矿山整合技术改造设计方案,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资料,换发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实施矿山生产系统停产改造的,经验收合格后,按整合后矿山生产技术方案组织生产。生产技术方案要充分采用节约资源和清洁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10月-11月)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进行自查,并向市政府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政府的整合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领导,努力营造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氛围,积极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确保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整合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和矿业权设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整合后的矿山划定矿区范围,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会同发改部门审查矿区整合实施方案。环保部门负责对整合后的矿山企业进行环保审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整合后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安部门负责矿山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核定整合后矿山的爆炸物品使用。工商部门负责对整合后的矿山企业办理注册登记和注销登记手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环保审查不合格的矿山,由国土资源部门提请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监察部门负责对整合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保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顺利进行。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