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7〕74号)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改善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创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宜居环境,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市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对照《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的原则,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力争市容环境卫生创建工作任务达标,全面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任务分解
1.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整治。市行政执法局牵头,婺城区、金东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工商局配合,于9月份统一开展规范占道经营行动,坚决遏制非法占道经营现象;疏堵结合,规划专门经营区域,为自产自销户创造相对宽松的经营环境;采取巡回检查和分段盯守的办法,杜绝非法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已关闭又死灰复燃的马路市场。
2.“城市牛皮癣”清理。市行政执法局牵头,婺城区、金东区政府,市公安局、工商局,金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建设、邮政、电信、电业、移动、联通等部门、单位配合,切实做好“城市牛皮癣”市场化治理工作。同时,制定考核标准,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3.街景市容设施整治改造。市行政执法局牵头,市规划局、建设局、民政局,金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婺城区、金东区政府配合,对红线宽20米以上的道路及两侧建筑立面实施整治。修补破损路面,拆除有碍观瞻的构筑物;进行沿街建筑立面装饰,设置沿街建筑照明装置;规范广告和门头匾牌字号、橱窗文字;搞好沿街绿化美化。
4.洗车点、摩托车修理店管理。市交通局牵头,市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负责,加强洗车点、摩托车修理店管理,取缔未经审批的占道洗车、修车摊点。
5.道路保洁和垃圾房、公厕管理。婺城区、金东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建设局配合,配足保洁人员,加大保洁力度,对市区主要道路实行18小时保洁,定期洒水;加强公厕管理,定期冲洗垃圾房、果壳箱,做到干净无臭味,垃圾清运每天不少于2次,路面零星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