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政办字〔2007〕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是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8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本的通知》(鲁政字〔2007〕185号)的重要举措。为确保《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按期顺利完成,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编制《目录》和《指南》的重要意义
编制《目录》和《指南》,是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深化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提高政府信息的管理水平,有利于依法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有利于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对于建设认真、专业、务实的政府机关,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目录》和《指南》编制任务。
二、编制《目录》和《指南》的基本要求
《目录》和《指南》的编制,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既要全面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又要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做到依法全面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