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淄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并针对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特别要加强城区人口密集区、重点工矿企业、重点保护部位和边远山区的气象灾害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网络,完善作业保障机制,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担的原则,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防灾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气象部门要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努力缓解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用水紧张状况;要在做好传统农业防雹工作的同时,按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防雹作业布局,加强人工防雹工作,减轻雹灾对农作物和农业设施的危害。要充分利用有利天气条件,积极开展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森林灭火、减轻污染灾害和重大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
(三)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灾害救助等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各级民政、交通、农业、水利、林业、旅游等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学校、医院、车站、体育场馆、大型商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主动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明确专、兼职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要在全市所有村庄设立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及时通过农村有线广播等有效方式传递预警信息,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要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切实增强防灾抗灾救灾能力。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地区、本领域的影响,并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查险排险,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要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气象灾害救助、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加快灾害保险和再保险等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充分发挥金融保险行业在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作用。
五、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