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以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为核心,完善市、县两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完善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强暴雨、大风、大雾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龙卷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接收系统建设。抓紧建设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不断丰富发布内容,建设针对不同群体的发布接收子系统,畅通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渠道。在淄博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高速路口、市体育场、市中心广场、人民公园等重要场所组织建设大型电子显示屏,及时播发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在乡镇(办事处)驻地以及学校、医院、车站、体育场馆、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或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设施接收和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各级民政、国土资源、交通、农业、水利、林业、环保、旅游、人防等部门要主动与气象部门联系,建立可靠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装置。人防部门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令,利用防空警报器发放灾情警报信号。广电部门要积极协助气象部门与市内各广播、电视媒体建立可靠的联动机制,确保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能够随时以插播或字幕的形式在广播、电视所有频道向公众滚动播发。淄博移动、淄博网通、淄博联通等通信部门要协助气象部门建立和完善手机气象短信预警发布平台,确保在有效时限内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报纸、网站等社会公共媒体以及有关部门和行业内信息传播系统要及时播发本地气象台站发布的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
健全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接收系统,是政府“以人为本”施政理念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要将其作为建设平安淄博、构建和谐社会、提升淄博形象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实抓好。各级政府要结合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际情况,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接收系统建设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资助在公共场所建设具有接收和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功能的电子显示设备,不断扩大预警信息的覆盖面。气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规划布点和协调服务工作,搞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及时发布各类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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