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和管理体系,自2008年1月1日起,每季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至少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并及时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见附件3。责任单位:有关区县政府;督导单位:市环保局)
5.加强污染点源治理。企业排放污水必须严格执行《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对污水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确保2010年前全市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规划目标。经限期治理仍无法达标的企业,依法实施关停并对其排污口进行封堵。各乡镇(办事处)必须加强辖区内污水排放管理,严禁超标污水直排河道、渗排或私拉乱倒。(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督导单位:市环保局)
6.加强河道综合治理。一是对猪龙河、玉龙河、涝淄河、张店区南部排洪沟等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完成封堵排污口、清淤、补水、河道景观、绿地建设等工作。二是建成孝妇河张店段沿河休闲旅游带和黄土崖湿地公园。完成孝妇河淄川段清淤疏浚、维修加固工程及城区段雨污分流工程的管道和橡胶坝建设。加快孝妇河博山段城区截污工程建设,孝妇河大海眼断面上游污水全部进入管网。城市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沿岸工业和生活污水全部引入城市污水管网,严禁直排孝妇河。白塔镇辖区内污水集中收集,严禁外排。三是以河道清淤疏浚、绿化、美化为重点,搞好桓台县城区的乌河、大寨沟等河道的高标准设计、建设,采取疏、堵、治结合等措施,确保客水不滞留桓台,不进入马踏湖区。四是2009年启动北支新河城区段水域治理、河道疏浚、驳岸砌筑、河岸绿化美化、休闲娱乐设施建设。五是2009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沿河垃圾堆积严重、垃圾渗滤液污染河水、河底淤泥等问题,逐步构筑起清水润城的生态景观水系。(见附件2。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督导单位:市水利与渔业局、市建委、市林业局)
(二)实施大气净化工程
以实现天蓝、气爽为目标,以SO2、烟尘、粉尘、二次扬尘和化工异味治理为重点,突出抓好齐鲁化工区、张店东部化工区、高新区四宝山南坡、张店南定、张店沣水、张店湖田、高新区傅山、周村王村和张店良乡、淄川双杨、周村梅河、桓台果里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1.大力实施SO2治理。突出抓好电厂脱硫工程和非电力重点燃煤行业脱硫工程。全市所有电厂必须按期完成脱硫任务,并安装SO2和烟尘在线监测装置。对循环流化床锅炉采取炉内脱硫的电厂,2008年6月底前要完善脱硫剂“自动添加、自动计量和自动监控”手段。加快非电力行业脱硫进度,重点抓好建材、钢铁等行业脱硫设施建设,促进热电联产项目、供热锅炉的SO2治理。(见附件4。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督导单位: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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