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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08年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安排意见的通知

  五、实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群众提供廉价、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年内改造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8处(其中:服务中心20处、服务站68处),使全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181处,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100%,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占本地区门急诊总数的40%以上。具体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配合,各区县、高新区抓好落实。
  六、完成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启动农村中小学仪器设备更新工程,促进农村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年内全部完成现有19处、11039平方米农村中小学危房的拆除工作,按确定的危房改造计划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启动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年内为140所农村中小学校更新教学仪器。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配合,有关区县抓好落实。
  七、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全市秸秆禁烧。
  (一)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按照“袋装化收集-转运站压缩-密闭车运输-无害化处理”的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彻底解决生活垃圾露天堆放、污染环境问题。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桓台县、高青县、高新区及近郊镇的生活垃圾,要集中向淄博环保能源电厂运送,实现焚烧发电。沂源县的生活垃圾要做到无害化填埋。加快建设博山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发电厂,确保年内投产运行。具体工作由市建委牵头负责,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配合,各区县、高新区抓好落实。
  (二)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全市秸秆禁烧。坚持禁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加大政府投入,提高补助标准,增加和整合大型农机具,大力普及秸秆直接还田与深耕、深旋、免耕播种等耕种方式配套技术,努力增加秸秆青贮和干贮数量,切实扩大秸秆生物反应堆、秸秆养藕等生产规模,从根本上提高玉米秸秆综合利用率,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具体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市农机局、市畜牧兽医局配合,各区县、高新区抓好落实。
  八、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对中心城区居民持IC卡乘车实行低价优惠。加大政府投入,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公交出行,缓解城市道路拥挤状况。 2008年起,对中心城区持IC卡乘公交车实行低价优惠:普通卡实行六折优惠,学生卡实行四折优惠,65岁以上老年人及离休干部、盲人、伤残军人免费乘车。具体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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