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建设系统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的决定
各市、县(市)建设局(委)、房管局、城管局、市政公用局、建工局、园林局,各产业(局)工会: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石,是行业和谐稳定的基础。近年来,建设系统各级党政和工会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为载体,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了行业的和谐建设,涌现了一批以人为本、合法经营、管理规范、作风民主、诚实守信,经济效益大增,职工收入年年增加的和谐型企业。为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授予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等88家单位“江苏省建设系统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认真总结经验,继续保持和发扬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建设系统各单位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章守纪、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尊重劳动,民主决策,管理规范,方法科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地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江苏省建设系统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名单
二OO八年三月五日
附:
江苏省建设系统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名单
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轮渡公司
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自来水总公司
无锡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无锡市建筑工程安装公司
无锡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江阴市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宜兴市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徐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徐州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徐州连心公用卡有限公司
江苏汉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中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徐州市集慧建筑有限公司
江苏宣武集团市场
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