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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关于杭州市卫生强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失效]

  3.协调性。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卫生事业的发展成为反映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对经济社会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不断提高。
  4.综合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卫生事业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广大群众普遍具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
  5.预防性。政府在保障公民健康方面防治并重,更加重视疾病的预防。广大人民群众具有较强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安全意识和知识。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并以农村(社区)为重点,科学配置卫生资源,切实提高医疗卫生管理能力、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服务效能,全面构建有效安全监管体系和新型医疗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城乡卫生一体化,保障广大群众持续、公平地享有健康权利,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使我市卫生综合实力继续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贡献。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公平的原则。从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素质出发,通过推进城乡一体化,强化公共财政支撑功能,健全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创新卫生管理体制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最大程度地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使广大群众充分享受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和卫生事业发展的成果。
  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从提高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出发,坚持政府在制定各类卫生公共政策、实施行政监管、提供基本卫生服务、消除健康差异上的主导作用,发挥市场机制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作用,形成责任共担机制,使全社会既成为受益主体,也成为行动主体。
  3.坚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的原则。从卫生事业发展内在规律出发,立足市情、因地制宜,集中力量解决当前卫生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从基层抓起,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循序渐进,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环境、社会的和谐发展,实现城乡、区域卫生事业的统筹发展。
  (四)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市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初步建立廉洁高效、安全有效的卫生行政监管体系,建立卫生资源配置优化、卫生设施和技术领先、卫生队伍素质优良、运行保障机制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广大群众基本形成良好的卫生保健意识,享有公平、优质、高效的卫生保健服务,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进一步延长,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健康素质指标。平均期望寿命接近80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公平与保障指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安全饮用自来水覆盖率达到85%,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2%以上,卫生监测合格综合指数达到85%。
  --规模与可持续发展指标。每千人执业(助理执业)医师数达到2.8人,其中县(市)及县(市)级以下达到2.0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达3.0人,其中县(市)及县(市)级以下达到2.0人;每千人床位数达到5.0张,其中县(市)及县(市)级以下达到4.0张;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卫生信息化率达到85%,步行15分钟内可到达医疗机构的居民比例达到95%(以上数据含在杭其它卫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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