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宿州市市区城市管理工作2006-2007年度先进单位的决定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宿州市市区城市管理工作2006-2007年度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6~2007年度,市直有关单位和埇桥区政府及其相关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宿发〔2006〕11号)精神,切实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拼搏进取,推进我市市区城市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通过综合考评并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一、市直有关单位
  一等奖:市城管局,奖金5万元;二等奖:市公安交警支队,奖金3万元;三等奖:市交通局,奖金2万元。奖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经费4万元。
  二、埇桥区政府及其各街道办事处
  1.埇桥区政府:奖励工作经费4万元。
  2.各街道办事处:一等奖:北关街道办事处、三里街道办事处,各奖励工作经费5万元、奖金5万元;二等奖:东关街道办事处、南关街道办事处、埇桥街道办事处,各奖励工作经费5万元,奖金3万元。三等奖:西关街道办事处、沱河街道办事处、道东街道办事处、城东街道办事处,各奖励工作经费5万元、奖金2万元。另奖励三八街道办事处、汴河街道办事处工作经费各5万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