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质量投入力度,增强技术保障能力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财政投入,每年列支一定的专项经费,重点保证质检实验室建设、标准体系建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质量问题攻关、质量改进和计量基础建设等必需的经费。按照科学规范、合理布局、优化配置的原则,以检验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较为集中的法定检验机构为依托,整合检测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检测结果的互认共享。围绕服务全市重点产业,积极争取省级乃至国家级检验中心落户我市,提高检测检验技术服务水平。
(四)完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规范企业质量行为
要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为契机,全面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综合运用生产许可、强制认证、证照年审、注册备案等手段,严格市场准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格质量不合格后处理,对食品及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产品实行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着力抓好工程质量,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杜绝使用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建材、电器、管线、门窗等产品,严格实施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加强节能减排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开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宣贯,严格许可证审查,淘汰落后产能。对能效标识产品、国家明令禁止的高耗能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地条钢”等领域加强办案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建立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需要的服务质量监管和环境保护监测体系。
(五)深入开展打假治劣,加强质量平安建设
要以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等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的产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区域整治和打假专项行动。加大对小企业、小作坊的质量监控力度,搞好源头治理。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进出口商品逃漏检和非法出口等违法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的质量安全,努力营造安全可靠的生产环境和投资环境。全面构建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经济安全运行。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扶持一批名优企业,打击一批违法企业,构建一方平安和谐。
四、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