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置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的通知
(乌海政办字〔2007〕9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和乌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乌海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乌机编发〔2007〕20号),市政府办公厅设置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承担市政府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市政府与各区、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安排部署办公厅内部值班和党政大楼节假日值班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安排,办理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
(三)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内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
(四)负责组织编制市内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指导各区、各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五)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理、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
(六)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评比、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办理的主要业务
主要办理各区、各部门报送市政府涉及下列业务的文电和有关会务、督查工作等:
(一)涉及防汛抗旱、减灾救济、抗震救灾、以及重大地质灾害、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及病虫害、沙尘暴及重大生态灾害事件的处置及相关防范业务,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