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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卫生部门要严格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工商部门要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行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药品案件,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有关部门和行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现象,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新闻宣传部门要做好加强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能力建设
  (一)加强基础设施和技术能力建设。国务院已通过《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十一五”规划》,国家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和技术能力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各区、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资金匹配、经费支持、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要增加对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加快药品监管部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加大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加强药品检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能力建设,完善相关标准和认证体系;加快信息网络技术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设市食品药品监管网站,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监管资源综合利用。
  (二)强化药品监管队伍建设。要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现象发生。加强对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岗位干部的管理,对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培养、使用要实行民主决策,做到公开透明。要强化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加强药品行业自律,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引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的质量意识。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抽验,杜绝不合格药品出厂进店,严格按照GMP、GSP要求,规范组织生产经营,严把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关。加强教育和宣传,普及药品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扶持诚信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升整体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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