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乌海政办字〔2007〕10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在2006年取得较好成绩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呈现稳中有降的良好态势。但是,全市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各类事故时有发生,各种隐患程度不同地存在,要保持和发展来之不易的良好态势,任务还十分艰巨,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松懈情绪。200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吸取其他地区重特大事故的教训,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稳定的节日气氛,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12月1日起至2008年3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近日在内蒙古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和强化安全发展观念,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实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步骤研究部署,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确保今年不突破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圆满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各项任务。
二、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抓住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落实专项整治方案,切实达到整治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目的。
三、这次集中整治活动正值年末岁初,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元旦、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接踵而至,各级人代会、政协会也将在此期间召开,集中整治活动一定要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一些关键问题和实际问题。各区、各部门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与春运安全检查和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同步进行,确保春运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四、各新闻媒体要对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意义、重点、要求及先进经验进行积极宣传报道。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和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务于12月10日前将集中整治方案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安委办(安监局)。市安监局要定期通报情况,督查工作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