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乌海政发〔2006〕1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流通业是联系生产和消费的纽带,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的窗口,是实现需求和消费以及启动市场的助推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我市的流通业在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正逐步由“末端产业”向“先导产业”转变。为了适应自治区西部重化工业基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的需要,打造区域流通业服务中心,更好地为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商务部《国内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突出重点,完善体系,促进全市流通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建设功能齐全的流通体系。围绕构建内蒙古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区域服务中心的目标,发挥辐射周边,连接华北、西北的纽带作用,构建区域性的商品贸易中心、现代物流中心、消费购物中心、商务会展中心和流通信息中心;完善专业化经营的新型批发体系,集约便利的现代零售体系,高效畅通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先进合理的产业和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加快由传统业态为主向新型业态为主转变,由日用消费品流通为主向综合经营的大流通转变,由“末端产业”向“先导产业”转变的步伐;努力提高流通业的现代化水平和整体服务水平。
(二)加强流通业的宏观调控。根据构建自治区西部重化工业基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功能定位,坚持“规划统筹、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科学编制并认真实施《乌海市商业网点规划》、《物流业发展规划》、《专业市场发展规划》、《社区商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按照“一主三副五街五园区”的总体布局,立足实际、合理布局,做到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特色突出、适度超前,使市、区商业中心、市级商务中心、物流园区、专业市场、商业街、社区商业、农区商业均衡分布,批发、零售、物流、餐饮、服务门类齐全,形成层次分明、体系完备、覆盖全市、辐射周边的商贸服务网络。市区两级商务主管部门是商贸流通业的宏观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或参与本级城市商业网点(包括改扩建项目)的规划、选址及设计方案评审等工作,提出城市流通设施建设的主导性意见。在规划和土地部门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许可证之前,由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乌海市商业网点规划》出具商业网点建设确认意见书。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大型商贸设施建设项目监测系统,对网点数量、布局、结构及市场需求实施动态分析管理和市场准入调控,及时发布信息,引导投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