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末,全市单位GDP能耗由6.75吨标准煤下降到 4.725吨标准煤,比“十五”末期降低30%,年均节能率为7%。其中GDP电耗由5355.1千瓦时/万元下降到3748.57千瓦时/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13.73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9.611吨标准煤/万元。到2010年,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及主要耗能设备能效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指标要求,其中大中型企业的能耗指标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三、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一)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十一五”期间,要严格按照《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要求,上鼓励类项目,最大程度地减少限制类项目,坚决取缔淘汰类项目,在调整产业结构中实现结构节能。工业结构调整要缩减高耗能项目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使产业结构向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和高水平方向发展。无论是新上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搬迁项目,严格按照准入标准和条件进行建设。积极推进企业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关闭“十五小”企业,通过关小促大降低能耗和提高规模效益。
三产和服务业结构调整,以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的使用推广为重点,加快专业化分工和提高社会效益,把乌海建设成“小三角”地区区域服务中心。
农业结构调整,以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使用推广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加快生态、特色农业发展。
(二)不断优化用能结构。积极发展利用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鼓励使用电、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轻质油等清洁能源。鼓励热电联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鼓励农区大力发展沼气。做好对煤矸石、粉煤灰、电石渣、窑灰、石灰石末矿等固废和其它废水、废气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通过节约降低能耗提高用能效率。最大限度地限制原煤外运和原煤直燃,进一步巩固“跨世纪蓝天计划”成果。
做好节约用水工作。尽早实施黄河水利枢纽工程的7万千瓦发电项目。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发布的《
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2005年第17号公告)、《乌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做好水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