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费承担比例
小麦保险费率为8%,玉米保险费率为10%,水稻保险费率为8%。实际收取小麦亩保险费为24元,玉米亩保险费为23元,水稻亩保险费为22.4元。保险费中央财政承担25%,自治区财政承担50%,市、区财政承担10%(市、区按1:1分担),保险机构承担15%,农户不缴纳保费。
(六)办理方式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中心支公司按照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节余下转、一年一入的原则,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要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保费结余结转下年作为大灾准备金。
办理保险以镇或办事处为单位组织农户统一投保,全市统筹,由保险公司具体操作。镇政府或办事处为投保人,参保农户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为保险人。
农业生产受灾后,由参保农户出险向所在村报案,逐级上报到镇政府或办事处组织测损后,由保险公司计算并支付赔款,理赔资金在测损认定后7个工作日内赔付完毕。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乌海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
组 长:金 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俊文 市政府市长助理
白永昌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杨贵亮 市农牧业局局长
成 员:康文胜 海勃湾区政府副区长
朱晓峰 乌达区政府副区长
邬晓惠 海南区政府副区长
乔天峰 市金融办主任
代 钦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赵 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永生 市气象局局长
栗凤东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设在市农牧业局农业科,市农牧业局副局长代钦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具体工作。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承保到理赔的各项申报工作。
2、抓好投保工作。各区要按照当年小麦、玉米、水稻三种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全部参保,并将参保面积于7月上旬报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开展试点工作。结合乌海农业发展实际,我市开办农户葡萄种植农业保险业务试点,具体方案由市农牧业局协助承保机构制定。
4、搞好宣传工作。各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业保险的重大意义,加大农业保险工作的宣传和动员力度,把农业保险宣传与农民培训结合起来,利用网络、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农民自愿参加农业保险的意识和积极性。
5、加强银农合作。凡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户、龙头企业和中介组织,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部门优先发放贷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发展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