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近年来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对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要求等,以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报道。新闻媒体要围绕立法背景、法律确立的主要制度和贯彻实施情况,结合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开展宣传,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正面引导。各地区贯彻实施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
关于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与培训。
1.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
突发事件应对法,并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学习活动,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能了解、掌握这部法律。
2.各地要组织城乡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及从事应急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
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大培训力度,推动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3.各级行政学院(校)举办的有关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要将
突发事件应对法纳入学习研讨范围。
4.各级行政机关要在公务员培训中增加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内容。具体工作由省人事厅负责。
5.各级普法主管部门要将
突发事件应对法列为“五五”普法重要内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具体工作由省司法厅负责。
三、认真抓好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实施
(一)认真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