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确保全年劳动争议处理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适应《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体制和机制的新要求,着力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增强仲裁员队伍力量和业务水平,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通过健全和完善用人单位联系点制度、仲裁建议书制度和推行仲裁告知书等形式,探索培育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商解决纠纷的机制。指导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坚持把稳妥处理好集体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作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重点,构筑劳动争议快速处理通道,做到快立案、重调解、慎裁决、速结案、讲效果、保稳定。
五、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能力
(二十二)切实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高度重视《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抓好三部法律的学习和培训,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深入开展三部法律的宣传,对实施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予以回应和解释。结合省政府已经出台的《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以及正在立项并即将陆续出台的《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法办法》、《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江苏省欠薪支付保障办法》和《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我市贯彻意见,切实做好现有政策与国家和省法律法规的衔接,进一步细化原则性规定,使之更加具体化,更具可操作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劳动保障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行政行为的合法化、规范化。改进行政审批和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依法处理行政争议,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探索建立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二十三)进一步推进金保工程的建设和应用。完成金保工程后期优化和完善工作,切实落实工程备忘录中的工作,做好金保工程整体接收和消化工作,为劳动保障信息工作健康发展打好基础。全面完成锡山、惠山两区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并轨工作,在系统、网络、应用软件、社会保障卡等各方面进行整合和改造,对二区特殊业务进行需求分析和设计开发,提高系统对业务的技术支撑能力。做好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互助医疗和民政救助在医院端直接结算、建筑行业农民工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等软件开发,为各类新政策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全省率先开通劳动就业用工管理、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参保和停保人员变动等业务等劳动保障业务的网上服务,减少企业和劳动者窗口办理事项,提高劳动保障业务处理的能力和效率。进一步加强中心数据库建设,推进养老保险监测、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工作,确保联网数据上传率和准确率均达到95%以上。加强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全年完成发卡30万张。拓展与政府其他部门信息交流内容和方式,充分发挥金保工程作为“数字无锡、电子政务”基础工程的作用。继续加强12333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力打造12333劳动保障服务品牌,确保人工服务接通率达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