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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八)继续强化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全面推行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加快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制度建设,并逐步扩大备案对象和备案内容,完善劳动合同基础数据库,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的动态管理。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年内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不低于98%,其中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劳动合同签订率不低于70%,集体合同报送审查率100%,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实施率100%。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为载体,以私营企业、改制企业、劳务派遣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推行签订劳动用工社会责任书。继续开展争创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业园区活动,在和谐劳动关系省市先进企业中开展建立劳动关系委员会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关闭破产企业、改制及改制后企业、退城进园企业职工安置和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加强定点联系和跟踪监控,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十九)着力保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投入必要的精力对辖区内各类企业的工资支付能力进行调查测算分类,在此基础上建立职工工资调增情况公布制度,采取正面引导、舆论督促、执法监察等多种措施,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及其增长幅度,形成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把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决定工资分配的主要方式,探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财政激励机制,引导企业通过民主程序建立健全内部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使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与经济增长和企业效益增长相适应,年内确保建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率达到90%。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有效防治产生新的工资拖欠。建立健全防止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二十)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托劳动保障社区(村)平台和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络,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着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分片划区式网格化管理,年内确保主城区实现全覆盖。深入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完善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保障诚信评价体系,通过主动引导、深度培育,进一步发挥诚信单位品牌的示范效应,力争年内全市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达到800家。坚持投诉举报查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有机结合,推行监察建议书制度,建立监察工作督查通报制度,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分类管理。以贯彻实施三部法律为主线,以解决事关城乡民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活动,全年专项检查不少于3次,人均主动监察用人单位不少于60户,人均立案不低于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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