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
(十一)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扩面。以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为主要扩面对象,将其纳入现有社会保险制度框架。继续强化各级政府扩面和维权的责任,探索建立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并举的扩面工作机制。年内确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16万人以上,净增缴费11万人以上,医疗、工伤保险各扩面12万人以上,失业、生育保险各扩面6万人以上。帮助“断保”人员续保4.8万人以上。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超过67万、75万和75万。
(十二)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实际出发,开展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巩固锡山、惠山与市区社会保险并轨工作成果,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帮助“断保”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新三年”连调计划,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稳步提高。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计划,全市年金建制企业达到40家。适当提高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水平,针对补贴标准偏低、女性领取年龄偏高等问题,会同公安、民政、财政等部门研究完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政策。稳步实施三年一周期的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计划,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水平,确保社区管理服务率超过93%,档案接受率超过87%。
(十三)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切实扩大新农保的覆盖面,落实多方筹资机制,解决好无力参保农民的参保问题,确保新农保参保率达到93%以上。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正常调整机制,以制度化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金水平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加快新农保计发基数达标进度,力争今年计发基数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90%,使纯农民养老金水平由目前的人均每月77元提高到90元左右。完善城乡养老保障转换政策,加快参加“老农保”的务工人员和领取养老金人员分别向“城保”和“新农保”并轨的步伐,不断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
(十四)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探索研究民办大学生、非本地户籍的城市居民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根据统筹基金运行情况,适当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推广使用基本药物,合理控制基金积累率,切实增强制度的吸引力和生命力。把参保覆盖率、个人负担率、基金结余率、资金补助率、医保受益率、协议签订履行率、社区就诊率、群众满意率这八大指标,作为检验居民医保工作成效的衡量尺度,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改进服务,努力把国务院的这项试点工作抓出成效。到年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