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
(七)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培训。对登记在册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组织其中有就业愿望、但缺乏就业技能的人员参加自选项目的政策性免费培训。大力实施“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全年组织城镇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再就业培训5万人,其中技能培训60%以上,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一定期限内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加强就业再就业培训定点单位的管理,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制度,增强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实现培训与就业的紧密结合。
(八)着力加强新成长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制定针对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两后生”、退伍军人等新增劳动力职业技能继续教育计划,依托全市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开展职业技能继续教育。市职业指导培训中心要负责做好专项技能培训的实施和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做好调查统计和跟踪服务工作,会同市职介中心做好岗位对接工作,确保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培训2万人以上,帮助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并全程跟踪,使其中的绝大多数乃至全部实现与就业岗位的对接,确保培训后就业率达到90%左右。
(九)继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转移前的农民就业技能培训以政府引导扶持为主,通过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制度,让有转移愿望的农民自主选择培训机会,确保政策实惠直接到人。转移后的农民工则以用人单位为载体,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树立先进典型,用好外来劳动力培训、职介补助资金,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等办法,引导、帮助、督促企业足额提取职教基金,正常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指导各级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分类就业培训制度,根据劳动力素质结构、培训愿望和就业需求,开设培训项目,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鼓励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逐步提高农村劳动力培训后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单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重。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0 万人,其中: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培训5万人,青壮年农民接受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达到80%,培训合格率达90%,转移就业率达80%;在岗农民工培训5万人,培训合格率和稳定就业率均达到90%。
(十)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继续实施新技师培养倍增计划,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网络,全年确保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1.25 万人,新增技师2100人。加快实施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和吸引国际化的大企业来我市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年内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要力争发展到35家。加强国家和省级重点技工院校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办学层次,并通过举办全市技工教育复办30周年成果展,进一步扩大我市技工教育的影响力,力争年度招生达一万人以上,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继续扩大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完善技师考评办法,重点抓好市场急需、通用性强、技术要求高的50个职业(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工作,全年完成职业技能鉴定6万人以上,核发职业资格证书5.1万人以上。广泛开展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年内开展各级各类技能竞赛15项以上,参赛发动面达到12万人以上。首次开展“无锡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评选工作,政府对评出的10名获奖者将进行重奖,并继续对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培训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立足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目标定位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探索省市共建模式,力争今年10月份前完成首期3.75万平方米实训基地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并争取国家挂牌。积极争取国家东部地区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在锡召开,进一步推动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