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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争取早日出台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性意见,通过完善促进劳动者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等扶持政策,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简化创业手续,优化创业环境。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创业实训、跟踪服务等措施,提高创业成功率。重点针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本地区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三大类人群,开展以“创办你的企业”和“改善你的企业”为主体的小老板创业培训工作,力争全年培训5000人以上。下半年,我市将积极呼应省厅的工作安排,筹备召开全市创业促就业工作推进会,表彰创业明星,树立创业典型。通过政策扶持、培训扶持、项目扶持、资金扶持、场地扶持,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四)促进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继续把完善“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动态“脱零”成果作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指标,加快形成城乡一体、上下贯通、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工作体系。继续做好“404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覆盖率达到100%,并且要在帮助这一人群实现稳定就业方面有新的成效。对“零就业家庭”大学毕业生,采取政府免费培训优先、就业岗位推荐优先、各类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优先、社区公益岗位(通过政府补贴,月工资不低于1200元)安排优先等办法,建立绿色帮扶通道,确保他们及时就业、稳定就业、体面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及时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使其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和免费就业服务,确保辖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60%以上。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意见精神,全面摸清本市农村低收入家庭底数,采取得力有效措施,促进农村低收入家庭就业脱贫、就业致富。

  (五)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明确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继续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无锡市人力资源大楼年内竣工并投入使用。稳步推进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的就业服务机构的逐步融合,力争各类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范各类职业中介行为。

  (六)积极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试点和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在按规定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试点工作,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资金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支出,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效果,发挥好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功能。突出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统筹城乡就业试点项目,努力在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培训制度、城乡贯通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覆盖城乡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机制和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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