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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州直2007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

  三是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到人。州、县市行政执法部门将涉及本部门行政执法权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机构,由分管领导、执法机构负责人和执法工作人员层层明确执法责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案件“主协办制”,主办、协办职责明确,克服了“人人都负责,人人都不负责”的局面,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四是清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主体。州、县市行政执法部门能认真清理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列出了行政执法依据详细目录,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并按时将执法依据和执法主体的清理情况报州、县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州、县级政府确认并向社会公布。州、县市行政执法部门能在清理执法依据、执法主体的基础上,明确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范围、执法类别、执法责任、处罚种类等,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2007年10月25日州人民政府确认了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55个(其中行政机关49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个,委托组织2个)。2007年1月25日,奎屯市人民政府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了第一批市直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主体资格依据目录。
  五是解决执法难点,提升执法能力。一些行政执法部门领导集体通过召开局务会议、专题会议、案例分析会等方式研究解决本系统、本部门的行政执法难点和热点问题。州价格监督检查局2007年3月召开了第四届价格法制研究会和“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工作经验交流会,针对规范价格执法行为,加强价格法制基础建设,研究和探索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剖析行政执法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同时汇集《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为提高州直价格执法水平开辟了新思路。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制宣传,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一是重视学习,加强培训。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和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州财政局今年培训州直财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1131人,有力地促进了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政策水平的提高。州安监局今年7月邀请国家安全科学研究院和国家安全监督总局的专家给州直安监系统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和执法能力的强化培训,通过培训增长了知识,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同时开展了安监干部“业务知识”竞赛活动。州农业局开展“2007年法制教育年”活动,印发了《伊犁州农业系统“2007年法制教育年”干部职工应知应会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促进了农业系统行政执法能力的提升。
  二是执法人员到位,条件得到改善。有些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和整合行政执法队伍,为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州盐务分局配齐了盐务执法人员,保证行政执法经费,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车辆和办公自动化设备,保证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展开。州农机局今年3月成立了以农机管理为主农机综合执法队,具体承担“三大市场”和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农机跨区作业管理的执法工作,同时为执法队配备了车辆等执法工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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