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8〕3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认真吸取乌鲁木齐新疆德汇国际广场“1·02”火灾事故教训,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州直实际情况,制定了《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一月五日
州直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乌鲁木齐新疆德汇国际广场“1·02”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州直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州直范围内集中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全力消除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州直火灾形势稳定好转,为“春节”和全国、自治区“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一)州人民政府成立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开展专项行动。
组 长:毛 肯 州党委副书记、自治州州长
副组长:王明山 州党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高翠霞 自治州副州长
成 员:努拉合买提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单小良 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彦哲 州经贸委主任
王玉才 州公安局消防局政委
富友谊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波拉提 州建设局局长
斯拉木哈孜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米 赞 州文体局局长
王清显 州旅游局党组书记
博拉提 州卫生局局长
艾力哈孜 州广播电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