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关于落实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的意见(试行)
(常政发〔2006〕157号)
各辖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机制的意见》切实落到实处,在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同时,必须强化高位监管,加强督查考核。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委员会进行考评
为加强对长效综合管理机制落实工作的督查考核,市政府决定将常州市城市管理考评委员会,调整为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委员会(具体名单附后)。每月对各区、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测评,并负责年终考核。
二、建立日常暗访考核制度
考评委各成员单位抽调一名同志到考评委办公室集中办公,对各辖区落实长效管理13项主要内容的情况进行暗访,每月向考评委汇报暗访情况和提供图片影像资料。
三、实行月度点评制度
每月25日前,考评委办公室将在暗访中拍摄的照片、影像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考评委每月召开考评会议,通报随机检查情况,分析点评长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四、实行部门与辖区的双向考评
制订《各辖区落实城市长效管理考评计分细则》,考评委办公室根据每月进行的暗访情况,对照细则对各区落实长效管理13项主要内容的情况进行评分(考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
制订《各部门落实城市长效管理考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由各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市12个职能部门的职能履行、职权下放、工作效率、服务意识、主动配合等方面的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评分和评价结果将作为对各区和各职能部门落实长效管理的考核评价依据。
五、开通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接受市民监督
充分发挥12319城管服务热线的作用,统一受理市民对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举报、投诉、求助,为市民监督城市长效管理提供直接和开放的平台。热线受理问题的解决情况,将作为考核各区、各部门落实长效管理的重要内容。
六、切实加强新闻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