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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常州市行政执法数据库和行政执法依据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常州市行政执法数据库和行政执法依据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6〕108号)


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5〕11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06〕23号)的精神和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要建立行政执法依据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依托市政府电子政务工作平台建设“常州市行政执法数据库”,进而建立行政执法依据动态调整机制。这项工作关系到我市政务工作的全面电子化和公开化,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也是创优我市投资环境的重要法治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建设“常州市行政执法数据库”和行政执法依据动态调整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充分体现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通过整合各级行政机关有关行政执法的信息资源,达到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依法行政责任体系的目的,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支撑和保障,进而逐步将创优投资环境纳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
  二、实施范围
  建设“常州市行政执法数据库”和行政执法依据动态调整机制,在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相关的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可在条线组织施行后,再逐步与市行政执法数据库和行政执法依据动态调整机制整合对接。
  三、实施内容
  1. 第一期:把经梳理后确定的各部门有关行政执法职能和法律依据的信息输入行政执法数据库,各部门可以通过常州市电子政务平台(http://czweb/)对本部门的这些信息进行动态的在线更新和维护,并开通社会公众通过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服务。本期工作要求在2007年3月底前完成。
  2. 第二期:建设行政办理事项最终结果查询系统,通过各部门把办结的行政办理事项结果信息整合到全市行政执法数据库,并开通社会公众通过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服务。本期工作要求在2007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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