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常政发〔2006〕16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十五”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规划,妇女参与经济和就业状况明显改善,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不断提升,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进程中,全市涌现出一批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进一步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金坛市等3个市(区)“常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市(区)”称号,授予金坛市妇女联合会等20个单位“常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周小琴等20名同志“常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切实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步伐,为推进“两个率先”、建设和谐常州而努力奋斗。
附件:1.常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市(区)名单
2.常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3.常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1:
常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市(区)名单
金坛市
天宁区
钟楼区
附件2:
常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金坛市妇女联合会
溧阳市卫生局
武进区横林镇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天宁区妇幼保健所
钟楼区北港街道办事处
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司法局
常州市人事局
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常州市体育局
常州市总工会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常州市收教、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