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级政府要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规划》的实施。要建立健全市、辖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妇女儿童工作机制;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构单设,职级高配,并根据工作需要选配好工作人员。市、辖市(区)政府要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按所在地区妇女儿童人均0.4-0.8元的标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要根据《规划》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安排专项经费。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捐赠,争取国际项目。
5.主动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的检查、监督,注意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规划》的实施,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推动、监督作用。
6.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工作方法,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实施《规划》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每三年进行一次表彰,定期奖励妇女发展理论的科研成果以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妇女发展办实事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监测评估
1.要加强对《规划》实施进程的监测评估,各级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应将监测统计工作列入本地区、本系统年度常规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反映妇女发展的状况和变化;要加强对反映《规划》执行情况的各项数据资料的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为如期达标提供保证。
2.建立监测评估工作制度。市、辖市(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统计组和专家评估组。领导小组职责是:负责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审核监测评估方案和监测评估报告,监督计划执行情况,根据监测评估结果研究提出相应对策。监测统计组负责监测统计工作,由市、辖市(区)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专家评估组负责评估工作,由市、辖市(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参与。
3.建立定期报送和评审制度。市有关部门和辖市(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每年要向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统计局报送实施《规划》的年度统计报表和监测报告;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形成妇女发展状况年度报告。全市2008年进行中期评估,2011年进行终期评审。
常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
为推进“十一五”时期全市儿童工作,保障儿童权利,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加快儿童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常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十五”儿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常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05年)》(以下简称“十五”规划),全市儿童的生存环境日益优化,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明显提升,基本权利得到保障,全面实现了“十五”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
--儿童生命质量进一步提高。2005年我市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分别为6.23‰、4.76‰、1.86%,全面完成“十五”规划目标,其中婴儿死亡率已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儿童四苗全程接种率以及乙肝疫苗接种率保持在较高水准,稳定在95%以上;4-6个月母乳喂养率也始终保持在95%以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继续保持低位,分别为8.38‰、0.4%。
--儿童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2005年全市3-6岁儿童入园率达98.81%,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保持100%,初中毛入学率、三年巩固率从“九五”期末的105.76%、97.14%提高到“十五”期末的111.04%、99.91%,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毛入学率从“九五”期末的89.72%,上升到“十五”期末的98.57%。
--儿童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市新建9个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农村儿童文化园。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由“九五”期末的131所增至“十五”期末的1122所。儿童成长的自然环境不断美化,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2.1%,污水处理率为86.8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7.10平方米;农村改水受益率达99.4%,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弱势儿童群体受关注程度普遍提高。“十五”期间,全市有1060名残疾儿童得到有效的康复训练;全面启动保障适龄流动儿童“同在一片蓝天下、同享良好教育”的“蓝天计划”,基本实现了在本市的每一个适龄流动儿童都有书读的目标。
--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法律保护网络不断健全,市、辖市(区)两级均建立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构,并延伸到80%以上的乡镇(街道)。全市创建64家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15家,市级46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净化了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十五”期间,我市儿童事业的发展与“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儿童的创新能力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凸现、文化娱乐活动设施不足、平等享有教育资源不够等问题有待研究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新生儿出生缺陷率上升等现象以及侵犯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给予高度关注和切实遏制;儿童发展在城乡之间的不平衡现象需要解决。因此,改善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条件,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仍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二、“十一五”儿童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