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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三、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设
  6.推进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应急平台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搞好衔接、标准规范、整合资源的原则。应急平台要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依托现有系统资源,对接省政府综合应急平台,构建以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平台为中心的市、县区政府综合应急平台体系,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指挥网络,实现市、县区政府与省政府及与同级主要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2008年,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县区政府要加快应急平台建设,完善应急指挥场所,加强预警功能,努力构建全覆盖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
  7.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充分发挥公安消防、武警、解放军、预备役民兵的骨干作用,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负其责、互为补充,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改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技术装备,强化队伍的培训演练,不断提高其应急救援能力。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织和培训。各级政府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库,成立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及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8.建立应急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做好对现有各类应急资源的普查和整合工作。加强市、县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和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更新。建立健全全市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征用、紧急配送体系,为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加强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对有关技术资料、历史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实现资源共享,为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9.加大对应急管理的资金和科技投入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的划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对规划布局内的重大建设项目要给予重点支持。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社会资源依法征用与补偿办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政策上扶持与应急管理相关的科研工作。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安全领域的创新和研发工作,扶持一批在公共安全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重点企业,不断推动公共安全科研成果的转化。积极鼓励和支持研究、开发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公共安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对公共安全、应急处置重大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政府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
  10.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制订应急管理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健全培训制度,组织和指导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培训机构,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基层干部、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工作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加强对有关从业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安全知识、处置技能和操作规程的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培训考核,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培训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一律不准上岗。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办好《东营应急管理快报》,总结交流应急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密切跟踪研究应急管理的最新理论和发展动态,促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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