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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东政发〔2007〕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市公共安全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各类自然灾害时有发生,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事故仍处于易发期,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增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非常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7〕53号)的要求,现就全面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全面提高应急管理能力,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目标要求。到2010年,健全完善覆盖全市各级、各行业、各单位,多层次衔接配套、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完善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配套完善应急管理政策措施,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保障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加强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和建设
  3.编制并实施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抓紧编制并尽快组织实施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优化、整合全市各类资源,统一规划建设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编制本级和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重点建设项目,统筹建设基础设施,明确政策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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