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制度的通知
(二OO七年九月十二日 东政办字〔2007〕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更好地宣传、指导和推动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07〕8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制度是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区和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使其走上经常化、规范化轨道。要选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较高综合文字水平的人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搞好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报送的信息材料,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文字要精炼,反映情况要客观全面。
二、信息报送和交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的情况,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成功经验、典型案例和工作建议等。近期信息报送和交流的重点是,对国家、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7〕53号)的贯彻落实情况;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到位情况;应急预案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的开展情况;2007年以来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总结和分析材料及先进典型;面向社会进行公共安全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