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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查处以“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安排和要求
  这次“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清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12日)。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要求,组织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自查清理工作,将结果报市开展查处以“以租代征”为重点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查处纠正阶段(10月13日至11月12日)。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到位;对清理出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三)督查整改阶段(11月12日至12月15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检查组,赴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查处纠正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我市开展“百日行动”情况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确保顺利通过省检查组的检查验收。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区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
  (二)搞好协同配合。国土资源部门要同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通报情况,及时移送移交处理建议。加强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好案件查处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积极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大力宣传国家严格土地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严控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宏观调控,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坚强决心。通过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十分珍惜和爱护土地的氛围,提高全社会参与保护土地的积极性。各县区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举报的案件,要认真核实,确认一起,处理一起。
  (四)严格督促整改。要坚持依法办案,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对违法违纪责任人员,应该给予处分的,要严格按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顶风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从重处理。对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县区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完善报告制度。建立“百日行动”月报、阶段报告和通报等制度。各县区对本辖区“百日行动”开展情况,于每月的20日前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于本阶段结束前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事项,随时上报。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将对各县区“百日行动”组织开展情况、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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