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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启用新公文处理单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容概述”简要说明公文内容,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精炼,控制在150个汉字以内。

  (四)信息类别(待OA启用时开始使用)

  “信息类别”用于查阅信息分类及产生索引号(“信息类别”不体现在公文办理单中,只保存在电脑办公系统“基本信息”中)。分类依据《条例》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十项内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与“免予公开”的公文均需选择“信息类别”。

  二、选项说明

  (一)“主动公开”是指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机关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般普发性的公文,如政府令、政策性、法规性较强的决定、意见等文种,指导性、周知性较强的通知、通告、通报等文种适用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是指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信息必须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后,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如第三方同意则可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则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针对特定人的信息,如批复给相对人的土地征用、海域使用、拍卖等公文适用依申请公开。

  (三)“免予公开”的信息包括以下几类:

  1.国家秘密:属于国家秘密(绝密、机密、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2.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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