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黑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字〔2007〕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黑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2007年黑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塑造诚信黑河形象的重要途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点带面,分阶段推进,以此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精神,现制定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根据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要求,按照《诚信龙江建设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以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和企业信用档案建设为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解决目前存在的信用缺失问题,打造“诚信黑河”的良好形象。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和基本原则。目标:力争年底前在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金融、外经贸旅游、建筑行业初步建立起信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使信用政策体系初步建立,社会信用缺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讲信用、守信用”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完善政策、严格监管”的原则,把握工作重点,区别不同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大力推进信用法制建设。根据省即将出台的《黑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办法》和《黑龙江省信用咨询评级机构管理指导意见》,由市诚信办牵头,市法制办具体负责,制定《黑河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办法》、《黑河市信用咨询评级机构管理指导意见》和《黑河市国家公务员信用奖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