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气象信息资源共享。建成由较先进的计算机系统和存储设备支持的市级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市自然灾害监测与各行业实时气象监测数据的共享。水利、水文、森工、农垦、林业、农业、民航、国土、城建、环保、地震、交通、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气象信息平台,积极提供和共享气象数据信息。
(五)完善预报预测系统,努力提高天气预报预测水平。坚持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不断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重点建立以数值预报为基础的精细化预报业务平台,推进预报预测从定性到定量的转变,进一步提高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警报和旱涝趋势预测水平。加强短时临近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建设市、县(市)区两级天气预报电视会商系统。优化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预报预测业务,建立健全气候变化、大气成分、雷电预测预警业务。
(六)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体系,提高应急气象服务能力。把气象灾害预警体系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之中。成立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建立组织协调通畅、分工明确的市、县(市)区两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针对气象灾害和突发的公共事件,建设市级移动气象台。做好暴雨山洪、冰雹、森林火灾、雷电灾害、地质灾害、农林业病虫害、沙尘暴灾害、暴发流行病等重大突发性事件的现场气象服务工作。及时组织气象灾害影响调查评估工作,建立畅通的气象灾情传递渠道。
(七)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强化公共气象服务职能。各级政府要把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有关媒体、网络和通信运营部门,要积极配合气象主管部门做好气象信息的发布工作。拓展气象信息发布渠道,扩大公共信息的覆盖面,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答询、街区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发布气象灾害预报警报信息。加强农村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建成覆盖全域的气象警报网。推进气象信息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满足人民群众对气象信息的需求。
三、加强气象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八) 加强森林防火扑火气象服务。建立长、中、短期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系统,健全月季尺度森林火险分级预报业务系统,加强森林火险等级中短期和长期火险趋势预报预测,为防火扑火提供科学依据。气象、林业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采用卫星遥感、飞机巡查、雷电监测、地面观察等手段联合监测火险及火情,建立配合紧密、科学打烧防火线和扑火决策指挥机制,充分发挥气象服务在森林防火扑火中的重要作用。